在职员工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,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。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,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
一、允许提取公积金的情形
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。这种情况下,职工需要提供相关的购房合同、建设或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,或者其他证明文件。
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。此时,应提供购房贷款合同以作为提取公积金的依据。
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职工在提取时需要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。
此外,还有离休、退休的,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,出境定居的,以及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等情形,也可以提取公积金。但这些情形通常不适用于在职员工。
二、公积金提取流程
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前,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并由单位进行核实,出具提取证明。之后,职工应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。管理中心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如果准予提取,将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三、注意事项
虽然在职员工可以提取公积金,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提取。公积金的提取是有条件的,仅限于符合上述规定情形的职工。如果职工不符合提取条件而擅自提取,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。
综上所述,只要满足相关条件,并遵循正确的提取流程,在职员工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。
